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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中心
當前位置:首頁(yè) > 新聞中心1、公路護欄施工時(shí)應準確掌握各種設施的資料,特別是埋設于路基中各種管道的準確位置,在施工過(guò)程中不允許對地下設施造成任何破壞。如遇地下通訊管線(xiàn)、泄水管或涵頂填土深度不足時(shí),應調整立柱位置,或改變立柱固定方式。
2、當立柱打入過(guò)深時(shí),不得將立柱拔出矯正,需將其余全部拔出,將其基礎重新夯實(shí)后再打入,或調整立柱位置。
3、橋梁公路護欄應安裝法蘭盤(pán),注意法蘭盤(pán)的定位和立柱頂面標高的控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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